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韶关法律咨询 > 韶关毒品辩护法律咨询 > 朋友涉嫌贩毒身上没毒品,可以取保候审吗?

朋友涉嫌贩毒身上没毒品,可以取保候审吗?

李** 广东-韶关 毒品辩护咨询 2019.07.09 10:31:59 370人阅读

我朋友涉嫌贩毒,已被拘留了30天,他身上没有查出毒品,但有电话录音,和两人指证,请问37天后能当人吗,朋友涉嫌贩毒身上没毒品,可以取保候审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韶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韶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贩毒就是贩卖毒品的意思,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一种罪行。根据我国刑法,贩毒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涉嫌,指有跟某件事情发生牵连的嫌疑。   之所以说涉嫌贩毒,是因为我国推行”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即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判决贩毒罪之前都只能用涉嫌贩毒罪。

2019-07-09 10:34:5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建议先会见一下了解案情,看能否取保,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

2019-07-09 10:33:59 回复

认定一罪,你说的情况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该罪是选择性罪名,凡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走私毒品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所谓“未经处理”的既包括未经刑罚处理,也包括未作行政处理。但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则毒品数量不再累计计算。已作过处理的,应视为已经结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