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动用歪脑筋了,就参与假冒专利了,已经从中假冒很多次了,已经获得十万块了,现在事情已经暴露了,已经立案侦查了,立案侦查会用私人手机通知你吗?
公安局办案时会通知个人到警局协助调查,但绝不会在电话或者微信,QQ,短信等方式进行办案的,如果你收到这样的信息,一定要拨打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电话核实或报警处理。
面对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分子,只要记住三条防范就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1、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绝不会用电话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互相接转电话;
2、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转账、汇款或进行资金审查的,一概不要相信;
3、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和假冒的公检法网页,接到类似电话需冷静,特别是涉及欠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
民警不可能把警官证通过微信或其他方式发在网上。这是不允许的,一般出示警官证都是跟当事人面对面:一种是面对群众,需要询问事情时出示;一种是面对犯罪嫌疑人,需要了解情况。
同时,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不会在网上办案,办案必须面对面,不管对谁,要当面了解情况,做笔录要当面签字确认。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并非在接到你的报案(即填写了刑事案件受理登记表)后就必须立案侦查的。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材料的审查,即初查。在初查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主要是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对行为人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予确定立案。 这时,如果立案,需要制作《立案报告表》;如果不立案也需制作《不立案决定书》并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处(也就是你咯)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多少日内决定立案,但是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如果决定不立案的话,要求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通知书》给控告人。 所以,根据你的情况,已经过了10多天,我建议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是否立案情况,并明确告知其如果不立案,应该给你一份《不立案通知书》,你可以了解他们不予立案的理由。并决定是否采取下一步行动。
2019-04-13 17:23:14 回复
被立案通告了的人不会收到私人手机发的立案通告短信。
立案后,法院会书面通知双方,告知已立案,并将原告起诉书发给被告,让被告应诉,并通知开庭时间,以便双方出庭。注意,这种通知,是用书面,而不是口头、电话、派人传话等形式。
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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