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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次数期限期限是什么时候?可以补充多少次?

张* 内蒙古-乌海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4.10 16:57:42 1549人阅读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盗窃罪被警察抓了,现在警察要把他告到法院上去。在案件又被法院退回来了,说是因为证据不足。他想知道。补充侦查次数期限期限是什么时候?可以补充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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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补充侦查的种类、规定、期限与次数。
  
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原因
  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
  
2、主体与方式
  公安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
  
3、次数与期限
  两次,一次一个月。
  
4、后果
  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可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处理;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处理。
  
5、期限的计算
  重新计算。
  
三、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1、原因
  检察院向法院申请补充侦查的理由: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2、主体与方式
  只能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3、次数与期限
  两次,一次一个月。
  
4、后果
  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经法庭通知,检察院未将案件移送法院,且未说明原因的,法院可以决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5、期限的计算
  重新计算。
  
四、特殊情形:改变管辖后的退回补充侦查
  
1、如何退回
  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退回的次数
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2019-04-10 16:58:42 回复


1、审查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
2、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补充侦查需要什么条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的;
(三)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第三百四十九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三百五十条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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