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子女虽然不是婚姻的全部目的,也并非婚姻关系延续的必要条件,但确是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选择,甚至是婚姻幸福美满的保障,尤其是对于中国人来讲,一直有重视家庭的传统,而生儿育女正是家庭延续的必要条件。据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以上所说给出的女方不引产可以起诉离婚吗的解答,谢谢!
2020-09-26 13:49:0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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