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邻居因为认识了些吸毒的人,看卖毒品的很赚钱,他就介绍别人去买毒品,祸害了不少人,还是他老婆报警抓了他的,现在说是居间介绍贩卖毒罪,这个居间介绍贩卖毒品辩护词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条例呢?
1988 年 8 月 12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向他人出卖父辈、祖辈遗留下来的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指出:“帮助出卖的中介人,以共犯论处。”《禁毒决定解释》第 2 条第 4 款曾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但司法实践中,居间介绍的情况比较复杂,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2019-04-08 16:23:1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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