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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案件线索能不能直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谭** 广东-汕尾 刑事立案咨询 2019.04.07 13:05:48 7868人阅读

我家的一个亲戚家里丢东西了,小几万,他觉得是别人偷了有小偷进他的家了,但是家里很干净不像有人来的样子,我们觉得是不是她自己忘记放在哪里了,她执意要报警,请问只有案件线索能不能直接立案侦查呢?标准和原则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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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
(二)客观全面原则。
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三)深入细致原则。
刑事案件千变万化,十分复杂。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还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必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2019-04-07 13:17:48 回复

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网络犯罪如何侦查其实和侦查其他案件一样,在决定立案侦查之前应当进行深入细致的被查工作。被查,是指对所获取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前的审查。初查不是仅仅体现在对各种材料、资料的审核,还应是针对案件线索特征,采取不同对策,依据相关的法律开展的多种多样形式的调查。被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相关线索的消化和筛选,并通过相关途径及时将被查结果反馈出去。二是通过初查获取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扩大线索,为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提供依据、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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