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网络犯罪如何侦查其实和侦查其他案件一样,在决定立案侦查之前应当进行深入细致的被查工作。被查,是指对所获取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前的审查。初查不是仅仅体现在对各种材料、资料的审核,还应是针对案件线索特征,采取不同对策,依据相关的法律开展的多种多样形式的调查。被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相关线索的消化和筛选,并通过相关途径及时将被查结果反馈出去。二是通过初查获取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扩大线索,为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提供依据、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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