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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一方死亡对对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王* 湖南-湘潭 收养赡养咨询 2019.04.05 17:22:11 493人阅读

姐姐在结婚之后,全心全意的照顾这个家,不仅辞退了工作,还照顾生病的婆婆可是前不久,姐夫工作中出意外去世了,所以问问,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一方死亡对对方父母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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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没有义务对夫妻另一方的父母进行赡养,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禁止,所以这种行为是可以的,并且如果赡养老人,还有资格得到老人的遗产,

2019-04-05 17:3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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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的义务。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
所以,丧偶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定的赡养人。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能以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实际中丈夫死亡后,丧偶儿媳大多会继续照顾对方的老人,并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参与遗产分配,不过,这时候若是家族有多个继承人,可能会产生继承纠纷,涉及遗产较多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规定: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赡养人的范围
1、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019-04-05 17:2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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