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姐和物业签订一份合同,现在姐姐因为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做事情,现在被物业给追究了违约金责任了,姐姐的物业合同违约收到的违约金如何开票的?
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
(一)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律师解析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第二、在开发商违约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律师解析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第二、在开发商违约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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