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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身上多处伤,安徽省交通事故多处伤残计算公式如何呢?

李** 安徽-池州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19.03.23 12:50:52 1553人阅读

我弟弟在安徽下班途中给出现交通事故了,把一个人的身上造成多处伤残了,伤势有轻有重的,现在需要好好致伤的,要去计算的,安徽省交通事故多处伤残计算公式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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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元。
2020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2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748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2020-12-04 13:18:2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一、征收标准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征收减免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一、征收标准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征收减免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一、征收标准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征收减免1.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于6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减免或者缓缴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合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减免(缓缴)审批表》、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以及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2.1月1日(含)后新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12月31日未满36个月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符合免征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在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的同时进行减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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