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ask****733 江苏-苏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19.03.18 17:41:43 2406人阅读

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苏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职工因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019-03-18 17:44:1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职工因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020-09-22 19:19:53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9496条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2019-03-19 14:39:41 回复
咨询我
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8987条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9-03-18 18:48:32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