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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可以下逮捕令吗,按规定应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的呢?

陈* 四川-成都 强制措施咨询 2019.03.10 09:45:43 1796人阅读

侄儿之前在酒吧里面酒后糊涂,拿起易燃物引爆了导致多人受伤,被有关部门抓起来了请问公安局可以下逮捕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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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逮捕措施开始的时间
公安局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没有规定,但是对于强制措施的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达到了逮捕的条件,随时可以直接逮捕。但是实践中,往往是现行拘留再转逮捕,或者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转为逮捕。
拘留时间最长37天,取保候审1年,监视居住6个月。
2、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3、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2019-03-10 09:4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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