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提的离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因家里有急事想要在3.6走且已经跟新员工交接好了。但是老板不给,说有事可以按请假来算,但是因提离职不满一个月就请多久补回来多久。且这个前提还必须要新人完全熟练工作后才能走,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那这样子,我能直接走嘛?
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要依法提前申请离职,到离职日,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19-03-06 12:25: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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