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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三个月侦查期的吗,三个月,必须要有侦查活动吗

陈** 青海-西宁 取保候审咨询 2019.03.04 10:14:36 7523人阅读

我妹妹因为涉嫌保险诈骗被拘留了,她刚被拘留没几天就被家里人给取保了,取保三个月侦查期的吗,三个月,必须要有侦查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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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你说的取保候审三个月的意思。法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19-03-04 10:2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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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由公安机关执行,意思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羁押,但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一年,取保候审三个月也就是说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期限是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019-03-04 10:1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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