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问题请教,我家山林别人开荒种地多年,现要征用,问这块地归谁所有?
你好,北京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三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2019-03-05 10:39:56 回复
在他人职责山上开荒并种植20多年,权属归他人,山是他人负责承包的,自己能够暂时种植。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林业“三定”时,按人口劳力平均区分给农户承包经营的荒山和肯定数量原来由集体经营的山林。山权、林权仍归集体,农户(承包者)只有经营管护权。通常采取原有蓄积部分归集体或大部分归集体;增长蓄积部分归农户或者增长的大部分蓄积归农户的办法承包。
2020-10-31 12:02:4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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