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2019-02-24 08:55:50 回复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恢复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2019-02-24 08:48:5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意见】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0-09-22 12:35: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