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大伯家收到公安局对他大儿子下发的逮捕书,可是孩子不在身边,父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把家长吓坏了,请问逮捕书是什么意思?多久必须执行呢?如果找不到人怎么办?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019-02-20 23:2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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