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并且给以羁押(羁:ī)的一种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公安机关才有逮捕权。但是,公安机关行使逮捕权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就是:逮捕的对象必须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被判刑的罪犯;逮捕前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有妨碍侦查的情况外,应该把逮捕的原因、关押的地点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有不应当逮捕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且发给释放证明。
2020-10-26 12:02:10 回复专业解答不批准逮捕公安局发文之后也是由公安局来进行执行的,但一般是否批捕就该由检察院来进行处理,不批捕的案件一般在审查了之后就会释放当事人,我国对于没有证据的案件是不能进行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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