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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一些原因免于批捕了,请问一下免于批捕后还能判刑吗?

王** 浙江-杭州 强制措施咨询 2018.12.10 10:31:31 429人阅读

前段时间朋友因为一些原因免于批捕了,家里人也不明白这些,我想请问一些律师免于批捕后还能判刑吗?有什么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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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逮捕只是强制措施,并不具有惩罚性。
  
2.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①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②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④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⑤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⑥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⑦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⑧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⑨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0.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
1.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
2.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2018-12-10 10:32:3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有被批捕的原因主要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卡诈骗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如下: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需要说明原因吗: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原因需要说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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