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综上所述,所谓信用卡诈骗罪就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描述所规定的
犯罪类型,它的犯罪类型以及
量刑幅度都在发条规定中有明显的体现,您可以根据您朋友的
犯罪程度比照法条看大概的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