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表哥一年前因为涉及电信诈骗小金额被法院判处了缓刑一年明天就要结束缓刑了,所以我想请问下您关于缓刑考验期结束需要去公安局办理什么手续吗?谢谢
当然是。犯罪是犯罪,处罚是处罚,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因为犯罪才可能判处刑罚并实行缓刑,缓刑是有期徒刑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某种角度来说也是犯罪导致的处罚结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实施故意犯罪从而没有具体执行有期徒刑,并不代表之前的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
2018-10-31 23:56:28 回复
答复:你好,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满,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通过了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的三种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满后,当事人人应当到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求法院予以公开宣告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
2020-10-22 23:0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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