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是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及时加以收集、固定和保护的法律制度。证据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证据材料能够提交法院,并在法院主持下交由各方当事人质证,以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证据保全制度的设立是诉讼制度实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诉讼效益的内在要求。由于知识产权诉讼证据往往具有隐蔽性、易逝性、技术佐的特点,当事人在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证据取证难,因此当事人往往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法院是否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往往成为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近年来,知识产权诉讼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及时解决证据保全中存在的问题成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要环节。本多文针对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的条件、方法以及证据保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期望有助于规范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的申请、审查、实施,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重和效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是:
1.明确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如果是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保全的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诉前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所涉知识产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证据保全申请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证据保全应当符合以下实质要件: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极可能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
2.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3.请求保全的证据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4.调查、收集被请求保全的证据的线。
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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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诉讼中证据的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以前,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而为的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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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即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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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诉讼外的证据保全,即公证处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将证据固定并保存下来。不难理解,在强式职权主义的主导下,强调法院依职权行使公权利为主,那么,证据保全公证充其量是为辅。
因为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保全措施,如查封等。但是,如果在立法上奉行民事权利基础主义,则完全可以将证据保全公证作为保全制度的首选,法院依职权的主动保全作为补充。
专业解答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遇到被指控帮信罪但没证据的情况,证据是定罪关键,嫌疑人或被告人无需自证无罪,司法机关负责收集、审查证据。依“疑罪从无”原则,无犯罪事实证据不应认定有罪。嫌疑人可积极配合调查、提供自身合法或与犯罪无关线索,还可咨询律师,律师会从多方面分析提供策略,维护其权益。
专业解答公安阶段的案子到检察院的时间不固定。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到期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依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若发现新罪,重新计算期限。
专业解答70岁家属可以当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并未对年龄作出限制。只要该70岁家属不属于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就能够担任辩护人。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达此标准即达起诉标准。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不论数额多少均可起诉。各省可依当地经济和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有曾因盗窃受刑事处罚等情形,“数额较大”标准可按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专业解答刑事上诉状通常需被告人签字。上诉状是被告人表达上诉意愿的重要文书,签字代表对内容的确认与认可。亲自书写或他人代写的上诉状都需被告人签字。特定情形下,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经其同意上诉可签字,但要体现其意愿。被告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法定代理人可直接以其名义上诉签字,签字是确保上诉为其真实意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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