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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属于附加刑,依法应该由服刑人员的个人财产中缴纳。如果个人没有财产的,可申请中止执行。
拒不缴纳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改造中,可结合认罪表现,不予减刑假释。
因此,家属可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自愿缴纳。
2018-09-09 20:4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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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被判死刑的人出了。他名下有财产的直接冲抵,如果名下没有财产的则不需要履行
死刑案件是否需要罚金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判断,有可能会判处死刑并处罚金。罚金是对被告人个人进行的处罚。其执行范围是以被告人个人合法财产为准。其家属只能是主动愿意的情况下帮其缴纳,不能够强制针对家属征收。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执行其遗产。
2018-09-09 20:3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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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1、携带法院开具的票据到任意法院指定银行缴纳;
2、携带银行的回执单,交给法院,并保留一联证明。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0-10-29 14:17: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