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我弟弟因为盗窃财物被抓了,请问盗窃判处罚金的标准

我弟弟因为盗窃财物被抓了,请问盗窃判处罚金的标准

魏** 广东-中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9.07 13:02:20 500人阅读

我弟弟因为盗窃被当场抓住送到了派出所,现在正在调查当中,我们都很着急,请问盗窃判处罚金的标准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45号 2000年12月3日公布 自2000年12月19日起实施)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第三条 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2018-09-07 13:05:2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罚金数额没有规定上限,只有下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018-09-07 13:04:20 回复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关盗窃罪的量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供你参考。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