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的一个人,本来想劫持别人家的孩子来威胁孩子的家人拿钱赎人,以获得不正当的收益。在一次作案中有人放弃了,将孩子放走,这算是终止犯罪吗?我国法律对绑架罪犯罪中止认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问题,刑法学界的一般通说认为,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但也有学者主张,在绑架犯罪中存在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释放被害人的,应认定犯罪中止。若不认定犯罪中止,不仅不合情理,也与刑法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放弃本可以继续实施的犯罪的精神相悖。
2018-08-20 19:31: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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