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如果受到不法侵害而采取正当防卫,造成对方伤亡的本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扩展资料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呢
如果对方行为已经明显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了采取防卫措施致他人死亡,如果5个人围殴,而对方又不足以威胁你生命安全的,一般在防卫中过失致人死亡都论为防卫过当,故意。但是这个度很难把握,防卫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强度明显过大,都是看情节而定的,已经严重超过自身应作何种防卫的度的话;而我扇你两耳光就是防卫过当,防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死亡,论故意,我一刀捅死你,你扇我一耳光:本案中。比如说;如果对方行为不足以威胁你的生命安全,论防卫过当,论正当防卫,只是想教训一下没有意图的关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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