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持传唤证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构成自首的。
2、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3、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4、根据法律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您好,针对您的传唤到案是否构成自首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第67条、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犯罪被告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虽被发现,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投案。而传唤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因而可以被认定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构成自首。
公安传唤后,犯罪嫌疑人持传唤证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一般可以构成自首。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相关延伸】
问:构成自首如何处罚?
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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