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淫秽小说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开始传播即是违法,不以次数计,次数是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录像带、录音带、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当事人现在被羁押在哪个看守所?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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