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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服刑的犯人想申请假释,请问假释过半从什么时候算?

段* 四川-资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8.06 15:03:46 5531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同学在狱中服刑期间,想申请假释,请问一下假释过半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请帮助解答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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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包含看守所羁押的时间。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2018-08-06 15:0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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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5个月就可以假释,这是规定,一般时间短的不会假释。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第八十二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 【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020-10-28 11:1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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