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盐城法律咨询 > 盐城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原则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原则

何** 江苏-盐城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7.13 21:21:34 335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最近婚姻生活不顺利,想要离婚,他们夫妻有一处房产还未取得产权,想咨询一下离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原则

其他人都在看:
盐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盐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一般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判决中不直接进行处理,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离婚双方对未登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

2018-07-13 21:33:34 回复
咨询我

答:离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分割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2018-07-13 21:22:3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