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
1、登记费
2、交易手续费;
3、工本费4.房屋测绘费,按实际发生收取,这些费用一般数百元。
离婚财产分割要交哪几种税?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以下几种也都不需要缴纳: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3、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个人所得税,虽然没有直接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婚财产分割时,按法律规定要判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对婚后财产不管这个房屋的产权名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对离婚后分割财产税务局要不要去上税的解释,
律师解析 需要。 执照办好之后应该去税务窗口去维护一下,税务人员要共享工商注册的信息,另外税务人员也要对你核定税种来和适用税率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下来之后,还需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即核税,企业核税完成之后,要每个自月按时报税,若无经营,也需要申报。
律师解析 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税务登记变更,要看具体情况: 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 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 具体请查看下列法律条文:
律师解析 去地税局缴纳车船税,应提供这些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及复印件。 (二)单位车辆,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个人车辆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机动车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车船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等有效合法凭证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p>第九条</p><p>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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