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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如下为了直观地理解网络虚拟财产,笔者从客体的角度将网络虚拟财产定义为存在且仅存在于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一种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1]
语义学意义上的“虚拟”是与客观真实相对的一个范畴,即客观不存在。而网络虚拟财产是从网络技术意义上作出的界定,即网络虚拟财产能以某种方式存在并被感知、控制和使用,因此它可以与主体相分离而成为客体,但网络虚拟财产只存在于网络空间,一旦离开了网络环境就没有任何意义。
2018-07-02 05:23: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