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遂宁法律咨询 > 遂宁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是怎么样规定的?

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是怎么样规定的?

邱* 四川-遂宁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7.01 19:34:45 39094人阅读

一件事情因为一些误会产生了纠纷,要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但是后面发现重大误解,要问问,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是怎么样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遂宁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遂宁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
解析:
1、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算起。
2、如果当事人超过行使期限提出撤销权申请,则法院可以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同时,这个1年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2022-05-11 11:21:43 回复
咨询我

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算起。如果当事人超过行使期限提出撤销权申请,则法院可以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这个1年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2018-07-01 19:45:45 回复
咨询我

发生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的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18-07-01 19:35:45 回复
咨询我

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0-12-18 09:48:5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