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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提起诉讼呢?具体哪些人可以呢?

宋* 广西-河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18.06.27 13:52:16 467人阅读

我舅舅犯了抢劫罪了,那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提起诉讼呢?具体哪些人可以呢?有没有什么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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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提起,哪些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近亲属的范围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因此,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维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民事权益。

2018-06-27 14:0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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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案子,检察院只负责对刑事部分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要被害人一方自己提起,当然案件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就可以将附带民事诉状交给检察院的公诉科,让检察院的人代为向法院提交;如果案件已到法院,被害人一方要自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当然,上述提交方式并不叫自诉。自诉指受害人一方自己提起刑事诉讼,这时检察院的人不同时提起公诉的。
检察院在个别情况下可以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或集体财产受到损失,而有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可以。
上述是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提起的回答。

2018-06-27 13:5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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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书是由哪个单位出具的?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抗诉书是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根据司法机关的职能,抗诉程序是由检察部门进行的,检察机关在诉讼案件司法判决后,需要对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符合法律适用情况的,则需要向法院提出抗诉。

    2024.08.25 27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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