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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盗窃罪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啊?

廖** 河北-衡水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6.27 10:20:47 537人阅读

亲爱的,时间,我弟弟也没有吃盗窃罪被抓了。现在还在接受事办到农,请问澳门盗窃罪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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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立案标准: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量刑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8-06-27 10:2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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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较大的、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二、量刑标准1、盗窃公私财物、立案标准:1、实施多次盗窃,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
(三)胁迫参加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上便是澳门盗窃罪的相关内容

2018-06-27 10:22:47 回复

盗窃犯罪是以公私财物为侵害对象,由于公私财物具有物理、经济、法律等不同属性,因而便有动产与不动产之差,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之别,无主物与有主物之异,这就决定盗窃案件的形态复杂。根据司法实践,笔者认为,盗窃犯罪案件基本形态有以下几个方面:1、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钱物的案件。盗窃犯罪分子采取撬门破锁、挖洞、跳窗、掏兜、割包、拎包等手段,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钱物,占为己有以供自身挥霍使用,此类案件比较常见,是最为普遍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对此类案件,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都无任何歧议,法律规定也非常明确,可按照《刑法》第264条规定定罪处罚。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能源的案件。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能源虽属无形资产,缺少一般财物的特征,但其却有经济价值,也有使用价值,并能为国家和个人带来收益和财富,从这个角度看,应该视其具有一般财物的基本属性。尽管我国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电力能源等无形资产,可以成为盗窃对象,但从财产含义以及盗窃罪的立法宗旨来看,电力能源等无形资产应包括其中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可见,对此类案件应按照《刑法》第264条规定定罪处罚。3、盗取电话密码偷打电话的案件。《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应该说,这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盗窃犯罪行为。《刑法》对盗用电话行为专门作出提示性规定,可见立法之重视。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盗用他人电话,不单纯指窃取电话码号的行为,其范围较广,具体包括盗接他人电话线路,非法复制他人电话码号,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直接利用他人话机偷打电话等行为。对此类案件应按照《刑法》第264、265条规定定罪处罚。4、窃取技术成果的案件。技术成果指的是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技术成果具有一般财产的基本属性,即具有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应该说,技术成果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要被他人以复制、抄录等手段盗用,所有人便丧失了本来可以通过技术获得的利益,其所有权则受到侵害,而盗窃者却因此实际获得了广泛的经济利益。应当指出的是,《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其中包括窃取商业秘密行为。对窃取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成果,应作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理。但如果盗窃技术成果情节严重,又不能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和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按盗窃罪处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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