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朋友和其他人一起聚众斗殴被派出所拘留,但是我们当时动手没多久就来人了,也没啥受伤的呀,别人怎么说的不清楚,想要请律师保出去再说,拘留期间律师会见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限定在刑事拘捕期间是公安部门正在对案件取证调查时间,也是公安部门尚未决定可否提起公诉的时间。当公安部门把案件移交检察部门后,由检察部门向法院提请公诉,法院立案后律师才可介入。因此,律师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要在此之后。
2018-06-24 20:21:07 回复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对律师约见时间没有限制。只要律师认为有必要,随时可以与看守所进行预约。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会见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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