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个亲戚在江苏工地上打工受伤,导致他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一下对于他的情况江苏省工伤医疗期工资是怎么算的?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里面明确指出江苏省的工伤医疗期工资赔偿问题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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