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视居住期间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与、律师、其他人会见或者通信,但是不能由家人陪护。
2,《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以上是对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还要做其他的事吗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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