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兰州法律咨询 > 兰州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朋友被监视居住了,请问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了还要做其他事吗?

朋友被监视居住了,请问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了还要做其他事吗?

葛** 甘肃-兰州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6.23 17:14:16 5225人阅读

朋友前段时间参加了一起打架斗殴的事件,被监视居住了,在派出所,请问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了需要做其他事吗?

其他人都在看:
兰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兰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监视居住期间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与、律师、其他人会见或者通信,但是不能由家人陪护。
2,《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18-06-23 17:16:16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对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以上是对在派出所被监视居住还要做其他的事吗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8-06-23 17:15:16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是不是派出所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020-11-17 23:57: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