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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有哪些

乔** 香港-新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18.06.22 18:19:33 547人阅读

朋友因为一些小事与邻居闹了矛盾,双方越闹越大了,所以朋友想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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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2018-06-22 18:2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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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①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②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③当被害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他们只是原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原告人仍然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
④当被害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⑤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人。
  最高法院《解释》第86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page]

2018-06-22 18:21:3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 刑事诉讼成立是指案件进入立案、侦查、、审判程序中。 2、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被害人;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的要求和事实、理由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 刑事诉讼成立是指案件进入立案、侦查、、审判程序中。 2、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被害人;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的要求和事实、理由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你好,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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