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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纠纷判决执行书上诉要怎么办?

田** 黑龙江-双鸭山 诉讼管辖咨询 2018.06.20 15:28:42 483人阅读

就是我和丈夫现在已经要离婚了的,于是想了解下这一个扶养纠纷判决执行书上诉是怎么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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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找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具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准备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写份申请执行书,到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就行了。
附: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男/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路 号 号楼 单元 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被执行人 公司,住所地 。 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经理。
申请执行的事项:
1、被执行人支付申请赔偿金 元,案件受理费 元 ;
2、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的依据:
贵院(201 ) 民一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 与被执行人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于201 年 月 日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7月15日

2018-06-20 15:3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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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法院有权利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实践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需要由法院裁量。
民诉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扶养纠纷判决执行书上诉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18-06-20 15:2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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