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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法医鉴定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呀?

李*** 广东-中山 工伤鉴定咨询 2018.06.12 20:37:59 437人阅读

你好,我同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车祸了,进行抢救了没有什么用去世了,就想知道工伤死亡法医鉴定流程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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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不属于工亡,工地不用赔偿。但建议给予丧葬费和适当的补偿,这样家属心里好受点。

2018-06-12 20:4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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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司法鉴定必须说明是因为工伤部位导致死亡。
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是工亡当地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解决倍偿问题,你这还存在个安全生产,也可以赔偿,对于你的工伤死亡法医鉴定这个问题,您到当地劳动部门社保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去问问,每个地区处理方法不同。

2018-06-12 20:3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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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1-17 19:5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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