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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必须工伤吗?有什么具体的赔偿程序?

周** 广东-东莞 工伤鉴定咨询 2018.06.12 13:03:06 451人阅读

我受了工伤,现在已经申请了工伤鉴定,那么伤残鉴定必须工伤吗?有什么具体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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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程序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
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是同样的伤,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的等级一般要低于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的等级。

2018-06-12 13:1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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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伤残鉴定必须工伤吗,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 ,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2018-06-12 13:04:06 回复

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即时得到主张,但工伤理赔的款项必须在医院出具了具体的伤残鉴定结果后,以此作为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才能主张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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