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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治疗期的护理等级可以鉴定吗?

焦** 江苏-扬州 工伤鉴定咨询 2018.06.10 16:38:35 75人阅读

你好,我一同事跟我说他上工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头,那么在工伤治疗期的护理等级可以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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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8-06-10 16:48: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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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视是否存在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即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至少一至二项不能。
  工伤职工需要长期护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仅在治疗阶段需要护理的,对于你的工伤治疗期的护理等级可以鉴定吗这个问题,是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护理发生争议的,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018-06-10 16:39: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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