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情况是这样的:我爷爷、奶奶有三个孩子,分别是我大伯,我姑姑和我爸。大伯因为意外,所得赔偿款,我奶奶通过争取,获得了一部分钱。这让我大娘家,非常不爽,签了一个钱争取到了,两家就没关系的合同。之后的钱,奶奶患病,钱由姑姑打理,现在那些钱不知道数目,医疗费暂由我爸和姑姑承担。下面是两个问题。1、我大娘家那边是否没有承担赡养我奶奶的义务了?2、对于姑姑打理的钱,我爸爸是否有知情权。
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