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在街上打架的事己给人家带走了,我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免予治安处罚 的事!
你好,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免予治安处罚 的事,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018-06-09 09:25:08 回复
你好,在免予治安处罚 的问题上,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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