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当时是以股东的身份进去的,但是没有缴纳资本,现在破产了,所以我想知道,股东未缴租注册资本申请破产,是要怎么算的?
1,如未破产。那么,各个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来分割剩余财产即可。
2,如果破产。那么,必须经过法院清算。在债权人的债务和未缴资的限度内,股东需要补交。此时,其他股东有连带责任。
对于“股东未缴租注册资本申请破产”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应(在注销前)缴纳出资但未缴纳的,工商部门要求其缴纳出资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扩大为或理解为“公司注销时,必须缴纳足出资”。因为虽然在结果上看,都是股东要缴纳出资,但其触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公司要注销,而是公司股东违反了章程,没有按期缴足出资。
从理论上看,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
(1)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本情形应较好理解,不作多述;
(2)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专业解答公司在实践中可能需要实缴,常见于上市公司、第三和第四板块企业以及对外投资。若公司已完成实缴计划后大量撤资,也视为实缴。部分公司虽未完全实缴,但在对外交易中承担的责任已超出实际缴纳资本。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公司法》第26条,商事公司注册时,股东首次出资不低于总注册资本的20%,且高于最低限额。剩余部分应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清。第28条规定,股东需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虚报或未如期出资视为虚假出资,将受5%至15%的罚款,并须整改。未缴足出资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起诉。
专业解答对于设立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如果设立全国性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少是10亿元人民币,如果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少是5,000万元人民币。
专业解答注册资本与股东的实缴金额之间是有着明确的区别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与股东的实际认缴金额之间是存在着非常明显和本质上的区别的,一般来说股东的认缴金额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专业解答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会议情况、参加人员、主持人员、形成决议、表决情况等,对于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情况是属于公司的重大政策性调整,必须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律师解析 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购置成本后,如有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相关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经扣除后,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为25%,优惠税率为15%;个税所得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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