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处理探视的问题,问一下大家关于探视带回住的问题需要怎么解决的呢?办法主要是什么的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对王晨要求探望晓晓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但是王晨要求寒暑假带晓晓回国外探望,考虑到晓晓年龄尚小,一直跟随母亲在上海生活、学习,而国外的气候、饮食、生活习惯等与国内差异较大,由王晨在寒暑假大段时间内单独将孩子带到国外探望不太妥当。
2018-06-03 13:0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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