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威海法律咨询 > 威海妇幼权益法律咨询 > 您好!我是做摄影摄像的。一种新的影象表达形式在儿童摄像和婚纱摄像行业内部能否收到

您好!我是做摄影摄像的。一种新的影象表达形式在儿童摄像和婚纱摄像行业内部能否收到

ask****467 山东-威海 妇幼权益咨询 2018.05.29 00:25:21 556人阅读

您好!我是做摄影摄像的。一种新的影象表达形式在儿童摄像和婚纱摄像行业内部能否收到国家保护?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威海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威海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20973条

您是想申请专利?还是著作权什么?

2018-05-29 13:40:05 回复
咨询我
186063090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威海 咨询解答:3063条

如果该技术是你首创,可以申请专利

2018-05-29 08:12:16 回复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7]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