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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村发生理一件事就是说,就是说,有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他继父,但是他对她继父不管,我就想问一下继子承担赡养义务吗。
你好,对于你咨询的继子承担赡养义务吗这一问题回答如下。道德上是有赡养义务的。至于法律上面的规定以及房产的继承问题,你可以在网上搜查律伴,在里面问一下相关的律师看看。
婚姻法规定,如果继承父母和继女子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就视为亲生子女的关系,离婚后,继父母对非亲生的继子女,也同样有法定义务,要支付抚养费。大家可能会觉得不太公平,不是亲生的为什么也要给抚养费呢?其实,相对等的,当你老了以后,以前和你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也同样有法定义务来赡养你。法律来源于大多数人的生活规则,并维护这种规则,在我国,这样的法律,不仅能够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也是维护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有力保障。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30条又进一步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亲与子女间属于自然血亲,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以出生的事实作为发生原因,以一方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终止。
无遗嘱,那就是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那么,无配偶情况下。继承人为三子三女,其中大女儿死亡,大女儿的小孩产生代位继承。一共6位继承人。因二女和外孙没有尽赡养义务,遗产分配时可以少分。因为二女与外孙并没有出遗弃、虐待、故意杀害等行为,而且老人生前只要求儿子赡养,并非二女和外孙故意不扶养,所以还是要分的。只是分的少罢了。《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专业解答如何认定第一继承人未履行赡养义务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对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个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深入的分析:(1)若老人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尽管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能无法完全享受到老人的全部财产,但是他们仍然有权获得部分遗产;(2)倘若存在其他子女提供证据证明该子女并未履行赡养义务,那么这些子女便可据此要求减少或剥夺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然而,赡养行为本身与继承权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专业解答继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专业解答代位继承有时要尽到赡养义务,有时又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专业解答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专业解答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律师解析 有赡养义务的成年继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律师解析 代位继承人是否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如果祖父母无其他子女赡养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孙辈有义务赡养老人。
律师解析 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孩子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孩子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孩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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