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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婚姻宣告无效连带责任如何认定

郭** 安徽-宣城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5.21 12:50:46 67人阅读

他有一个同事,和他的妻子相处很久了,两个人觉得太矫情,我准备结婚了。法律上的婚姻宣告无效连带责任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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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二)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当事人称谓
  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同时,不宜将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而应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

2018-05-21 13: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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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婚姻宣告无效连带责任如下,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以及申诉。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2018-05-21 12:5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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