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安法律咨询 > 广安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醉酒拘役算不算犯罪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醉酒拘役算不算犯罪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姚** 四川-广安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5.05 20:41:35 22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起诉了,我想问一下醉酒拘役算不算犯罪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广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酒驾是违法行为,不会处拘役,可处行政拘留,醉酒是犯罪行为,处拘役刑。
一、酒驾和醉酒的概念: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酒驾和醉酒的处罚:酒驾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其中,首次酒驾被处罚的,不给予拘留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行为触犯《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是犯罪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刑。
三、拘役和拘留的概念:拘役是《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留:行政拘留指将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对醉酒拘役算不算犯罪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的解释。

2018-05-05 20:43:3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